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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大學程式能力檢定獎勵要點
發佈日期 : 2023-03-31

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大學程式能力檢定獎勵要點

 

107年10月24日107學年度第2次程式設計推動委員會會議通過

107年11月6日107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通過

107年12月4日第78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

108年2月12日107學年度第1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111年12月1日第10次程式設計推動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
112年2月7日111學年度第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112年3月14日第10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
一、 目的

   國立宜蘭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鼓勵學生培養程式設計軟實力,激勵學生參與大學程式能力檢定(Collegiate Programming Examination,以下簡稱CPE),特訂立「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參與大學程式能力檢定獎勵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 

二、 獎勵對象

   本校學生在校期間通過「大學程式能力檢定」(CPE)中級以上,得依成績申請獎勵。

 

三、 獎勵方式

(一) 通過CPE中級檢定,得申請獎勵金六百元。

(二) 通過CPE進階級檢定,得申請獎勵金一千元。

(三) 通過CPE專業級檢定,得申請獎勵金二千元。

(四) 通過CPE專家級檢定,得申請獎勵金三千元。

   上述各級獎勵每人以各申請一次為限,且僅能升級提出申請(例如已申請過進階級獎勵金,日後可再申請專業級、專家級獎勵金,但不得再申請中級、進階級獎勵金,按此類推)。

 

四、 申請流程

(一) 申請獎勵者請備妥學生證、考試成績證明(正本及影本各一份,正本驗證後發還,影本留存),並填具申請表,經系所主管核章後,向圖書資訊館系統設計組提出申請。若考試成績證明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,應另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(例如護照)供驗證。

(二) 自通過檢定起二個月內提出申請,畢業生應於離校前提出申請。

(三) 資料不齊、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予受理。

 

五、 本要點所需經費以本校相關計畫或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經費支應。

 

六、 本要點經程式設計推動委員會議、行政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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