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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

國立宜蘭大學圖書資訊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要點

106年10月24日館務會議通過

106年11月23日圖書諮詢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
108年8月22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

一、國立宜蘭大學圖書資訊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保障入館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之權益,並維護在館內閱覽及查詢資料時寧靜之氣氛,依照閱覽規則第十四條,特訂定違規行為處理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,以為讀者利用之規範及工作人員執行之依據。
二、凡違反如附件情節者,則依記點方式累計並應簽名確認,否則強制該讀者離館。
三、一年內經本館登記違規記點達二點(含)者,自違規記點第二點起停止其入館及借書權利一個月。校外人士一年內累積違規記點達四點(含)者,自違規記點第四點起停止其入館及借書權利三個月。
四、凡違反規定事項情節重大者,除立即依前條方式處理外,凡屬本校學生簽辦學生事務處依法處理;校外人士通知所屬服務單位機關或所屬學校學生事務處處理,必要時送警法辦並得永久停止其入館。
五、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
 

違規記點項目表

大類

細目

點數

證件

冒用證件

2

出借證件

2

借用他人證件

2

使用偽造證件

2

無證件入館

2

(二)食物飲料

攜帶食物飲料入館(白開水除外)

1

飲食(含泡茶/咖啡、嚼食口香糖等)

1

(三)個人行為

影響閱覽安寧

1

閉館後逾時離館、滯留館內或未攜走個人物品

1

使用資訊設備大量下載館藏資源,或為其他不當行為

1

未經本館同意,擅自重製(包括複印、錄影、拍照、掃描或其它方式)調閱之特藏資料

1

蓄意毀損圖書資料或器材設備

1

未依規定使用或歸還圖書資源及設備(例如:視聽資料或館際合作圖書投入還書箱)

1

未經申請逕自拍照錄影

1

擅入非開放空間或安全門

1

違規不聽勸阻、被取締時態度惡劣、拒不簽名

2

利用多媒體服務中心設備使用非館藏資料

1

使用公用電腦瀏覽、下載色情網頁、圖()片或玩線上遊戲

1

擅改公用電腦設定

1

其他不當使用電腦或設備之行為

1

以物品預佔 (離座超過1小時即視同預占座位)閱覽席位

1

(四)利用本館設備之不當行為

逾期使用置物櫃

1

任意移動或拆卸設備

1

(五)其它

未列入違規記點項目表,但影響到館內安全、運作,或讀者權益等事項者。

1-3 視情節記點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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